球场东一路顺接工程项目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招标
发布时间:2022-04-07 13:02 来源:中建联合
球场东一路顺接工程项目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招标
工程名称 球场东一路顺接工程项目
货物名称 混凝土预制空心板
招标单位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和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涛 联系电话 :18678466189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产品描述 (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招标范围 详见清单
交货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
交货期 根据项目进度计划               20220601——20230301 投标保证金 拾万元整      (转账或承诺函)
投标有效期 30天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开    标 计划开标时间 2022年 04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注意:以甲方最终电话通知为准)
开标模式:阳光招采平台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 04月12日09:00时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总  则
本次招标业主单位为;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和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招标范围
详见第四章“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二)说明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熟知本次招标材料的生产及验收标准;
2、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材料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使用法律
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和修改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运输方式、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开标前1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同样招标人也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抄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现场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荆曰聪 电话:13553061527
 
 
 
三、投标人须知
(九)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按 “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卖方的标准包装,但应考虑到防漏、防潮、防震、防盗和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卖方承担。材料进场后由建设单位、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验收,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损坏由卖方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含保险):运杂费及运输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卖方承担。
4、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5、总报价及单价的优惠让利必须在相应的表中表达清楚,必要时应加以文字说明。
       (十)投标文件的语言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 投标书;
l 投标报价汇总表;(详细报价表);
l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l 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货物供货明细清单(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制造商名称);
l 投标货物的检验、测试报告;
l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需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特别提示:投标文件务必装订成册!
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30日历天内有效。
(十三)投标保证金
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  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以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需由投标单位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附后
转账凭证打印后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32368673
开户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行号: 305452074655
转账备注:球场项目预制空心板 + 投标单位简称 + 投标保证金(是这5个字而非金额)
3、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结果后,未中标者,定标并签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签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以承诺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承诺书于合同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
4、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投标单位中途退出投标活动;
4.3、中标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同买方签署合同;
4.4、中标单位单方面原因不签合同或提出价格上调或提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条件;
4. 5、出现陪标、串标、围标的情况,除没收相关联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外, 清除中建联合供应商库。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裝。
2、所有封袋都应写明招、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四、开标及评标
(十五)开标
1、开标会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特殊情况招标方另行组织不需通知投标单位)。
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
3、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招标人组织对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开标。
5、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SRM系统开标规则
招标规定不得少于三轮(不含投标首轮),首轮投标总价与最终报价之间降幅不得超过20%(含20%),超过视为扰乱开标秩序,予以罚没投标保证金并废除投标资格
具体规则如下:
1、首轮、第一轮报价结束后不淘汰,
2、第二轮公示报价后视情况淘汰1-2家最高价,
3、第三轮后报价结束后视情况进入议标,
若增设第四轮报价会提前通知;议标阶段,招标小组采用电话、文字方式进行交流(全程录音),议标不得少于一轮。若采用线下议标将提前通知,议标结束后,招标小组无任何异议将进入申请定标环节。
(十六)评标
     1、评标工作由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小组组织进行。
2、招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组织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人员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
(十七)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1、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货物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数量
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小组仅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各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a . 产品品质满足招标人描述的要求;
b . 价格:供货和提供服务的范围是否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c . 付款方式和期限;
d . 交货期(满足项目部现场进度);
e . 售后服务:质保期的长短;负责的程度;
f . 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的企业信誉、注册资本金、近1年在同类工程中的销售及履约情况(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g . 其它认为必要考虑的因素;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报公司批准中标单位。
3、详细评标办法
(1)、评标内容:
商务响应评定
技术响应评定
报价响应评定
(2)、评标细则:
A、商务响应性评估
a、公司注册资金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b、公司信誉度:公司获奖工程证明,银行信誉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技术响应性评选
a、承诺所供材料质量满足招标人描述的要求,否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C、报价响应性评选
a、采取分别议价比较的模式,由评标小组根据参与投标方的最终价格、质量、工期、服务等综合评定后报领导审批后确认中标单位。
b、在评标过程最后一轮议价中,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的投标方与非库内投标方同时议价时,库内供应商享有同等价位优先选用的优势(价格需降至最低价方可选用);
c、若评标过程最后一轮议价中,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为非名录内供应商,该中标供应商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评估后,方可签订合同,且首次选用的合同额不应过高;
D、评分标准:
a、同等条件下,供货、安装双包单位优先为中标单位;
b、对未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作任何解释。
(十八)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成员都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授标及签约
(十九)授标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意向选择1家中标单位。
(二十)中标通知
在定标后两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或直接签订合同。
(二十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版本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范本执行,如因业主原因可暂缓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环节,单方面原因不签合同或提出价格上调等与投标文件相冲突的合同条件,招标单位有权扣罚其投标保证金,且应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
(二十二)履约担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或相应担保承诺函,形式可以是投标保证金,也可以是已合作未完工项目的应收款。
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以承诺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承诺书于合同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
(二十三)附加说明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
2、招标单位须在10天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合同,材料设备部须书面反馈招标小组说明情况,及时协调、解决。
3、无故迟到、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不规范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4、原同意参加投标而临时退出的供应商,三个月内不得参加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半年内,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随后半年不得参与投标;一年内,第三次出现同样问题,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所有项目投标。
5、对于竞标单位的处罚:
(1)、迟到;
(2)、开标前进行标书涂改;
(3)、标书未密封;
(4)、未携带样品;
(5)、未提前支付投标保证金;
(6) 、首次投标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
    满足但不限于以上情况者,第一次扣减投标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减投标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则连续三个月内不得参加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半年内,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随后半年不得参与任何投标;一年内,第三次出现同样问题,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所有项目投标。
以上罚金由招标人当场出具罚金收据,中标者在应付货款中扣减;未中标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直接扣减。